前年10月在旺角發生黑衣人凌空飛踢防暴警事件,涉案地盤工人承認襲警及非法集結兩罪,不過否認企圖搶警員的霰彈槍,經審訊後被判企圖搶劫罪成。區院法官法官謝沈智慧今判刑指,案中暴力非預謀,但地盤工的案情有其嚴重之處,認為區院的判刑權限不足以反映該名被告的刑責,判他監禁7年,即區院的判刑上限,為區院審理的反修例案件中最重的判刑。同案男學生經審訊後被判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,被判入更生中心。
31歲首被告謝信誠,報稱是地盤工人;17歲次被告陳家俊,報稱是學生。謝承認於2019年10月13日,於旺角彌敦道參與非法集結,並在雅蘭中心外襲擊警員X,經審訊後他被裁定企圖搶去X的霰彈槍。陳經審訊後則被裁定於同日同地抗拒警員X。有旁聽者聽到判刑後大哭,有人高呼「黐線」、「政治逼害,可恥!」,惟兩被告表現平靜。
沈官判刑指,案中暴力非預謀,屬突發性發生,但案情極嚴重,警員X當時孤立無援,X以溫和方法執行職務,卻落得被群起圍攻的境況,而首被告協助他人逃走屬加刑因素,他既要參與非法集結,卻要警員不執法,屬橫蠻無理。另外,首被告又承認為洩憤,帶有惡意地與他人一同襲擊警員,目無法紀,及後更企圖搶警槍,X最後僅受輕傷,並非因他留手,而是X配有頭盔等裝備。